1.1 项目名称:2021-2022年度建设工程预算
1.2 项目地点:厦门市同安区轻工食品园
1.3 资金来源:国有企业自筹资金
1.4 服务期:合同签订生效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1.5 项目内容:负责厦门同集热电有限公司2021-2022年度生产、技改等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编制工程量清单、预算价和招标控制价等造价咨询服务工作。
1.6 提交成果周期:报价方收到经审核合格的施工图纸和编制范围等齐全的预算编制资料之日起:总造价500万元以内的10天内提交咨询成果;总造价501-3000万元以内的13天内提交咨询成果;总造价3000万元以上的25天内提交咨询成果。如项目需要,采购方与报价方协商具体的提交成果时间,报价方应满足采购方提出的要求。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2报价方提供自2018年1月1日起3份(含)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或电力工程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业绩,提供合同(合同要有签订时间)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3报价方法定代表人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4报价方若为授权代理人,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盖公章。
*2.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提供造价预算编制人员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3报价截止时间
3.1 报价文件须于2021年01月29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厦门市同安区美禾三路399号,厦门同集热电有限公司1楼104技术与设备管理部。
3.2 采购方有权拒绝接受迟到的报价文件。
3.3 报价文件需盖单位公章,所有报价文件装入密封袋密封后都必须在封口处加盖公章,并在密封袋上正确标明报价项目名称及联系人、联系电话,同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标。
4谈判时间和地点
4.1 采购方将于2021年01月29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在厦门市同安区美禾三路399号,厦门同集热电有限公司一楼106会议室谈判。
4.2 谈判时欢迎所有报价方参加谈判会议,报价方代表应签名以证明其出席谈判会议,谈判代表须出具身份证原件。报价方因故不能派代表出席谈判会议或谈判代表未能出具身份证原件的,视为默认谈判结果。
本次谈判采用经评审合格最低价成交法。通过资格审查,符合谈判采购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厦门同集热电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2日
附件:竞争性谈判文件